我是一名高中生,未成年。最近在一家补习机构补习,然后近期在退费,今天给了退费。然后差我一百块——“老生介绍新生的一百块”。说好我同学交完钱就给我钱,我今天又询问一次为何欠一百,机构负责人说因为我退费了所以不给,但这个在开始并没有告诉我,而且在我补习的期间以及我同学交钱后也没有把一百块给我。今天我去要了,他来质问我说第一次迟到,浪费同学老师的上课时间,让我赔钱。 如果老师跟同学都说不追究,也没关系。然后在迟到那天我有跟负责人说这件事,说要道歉等事情,他说没事,那么这样子他们可以追究我责任吗?我需要付钱吗?
20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了解到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不当行为问题。首先,关于补习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补课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补课的具体内容、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如果您与补习机构存在未签订正式协议或条款不清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后续争议。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老生介绍新生的一百元”,这一部分似乎涉及到第三方介绍人的利益分配问题,但这部分并非直接针对您个人,而是基于合作性质的安排。因此,尽管该问题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它并不构成违约或侵权行为。 再次,关于您提及的“老师跟同学都表示不会追究”的情况,这表明您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并且对方也表示理解和支持,这有助于缓解可能产生的矛盾和冲突。 最后,关于迟到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虽然您已经提出要求,但是由于补习课程是自愿选择的,因此,除非补习机构能够证明您的迟到导致了其他学生的损失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否则一般情况下,迟到本身并不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便于将来处理此类问题时提供有力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