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结婚一年,属于二婚。和前夫育有一儿子,婚后给其父母在农村老家带,已经上幼儿园。目前和男方在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第一次判决法院不给与离婚。男方母亲现在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她给我带孩子的抚养费,和孩子生活费,声称不给人家养孙子,只养自己的亲孙子。请问法院会受理他母亲的案件吗?因为男方没有什么钱,婚后我们生活的很困难,就没有给她母亲钱,她自己当时也说不要她有钱,有退休工资。我也就想着那就我们生活好点再给,可是现在闹离婚,他们也这样咄咄逼人,我不想给他们。
2025-12-08 20:52您的问题中提到您和前夫有一个儿子,并且已经上了幼儿园。如果您打算起诉离婚,那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如果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考虑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然而,在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则有权提出请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儿子可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之一。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抚养费和生活费的问题,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而不是由个人决定的。在中国,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裁决抚养费和生活费的数额。在这个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例如银行账户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您提到的对方母亲的诉求,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的前夫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之间的经济状况确实存在问题,那么对方母亲的要求可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便找到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