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离婚了,经过法院判决的,但是财产我认为分的不合理,这个房子是我父母的,宅基地证书上也是我父亲的,现在我父亲去世了,就过到我母亲的名下了。我认为这个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想请律师上诉。愿意承担律师费用。
2024-06-22 03:48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认为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不合理,尤其是涉及到房产问题,您有权提出上诉。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房产确实是您父母的,且宅基地证书上登记的也是您父亲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这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您父亲去世后,房产过户到您母亲名下,这可能进一步证明房产不属于您和您前妻的共同财产。然而,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婚姻期间的居住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聘请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包括房产证、宅基地证书、过户记录等,来支持您的主张。律师会帮助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准备上诉材料,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 请注意,上诉需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并且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因此,尽快联系律师并开始准备相关材料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您需要准备好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和可能的诉讼费用。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