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职员在2016我公司股票上市,公司统一操作抛出卖掉我所有的股,因公司操作问题18年4月税务局检查有增值税未交,连罚补交26-4万,在我名下的股还别人的股,当时说好他拿130万我拿50万,这次补交税他不交,理由是他己少拿25万,让我自己承担我只有银行流水账,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行不行。
2025-08-09 01:12您的情况涉及公司的税务处理和股份转让的合同履行。关于税务问题,您可以通过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补缴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补缴或协商处理。至于股份转让的问题,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如果您对税务问题存在疑问,也可以考虑聘请会计师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协助。最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