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要约收购的期限与价格是否合法
2025-02-21 09: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要约收购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并且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要约收购的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因此,在进行要约收购时,南钢股份需要确保其要约收购的期限和价格符合上述规定。同时,对于涉及的交易事项,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要求、公平竞争原则等。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