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后不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合格证
2025-02-21 08:4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不得降低质量。” 因此,机动车维修完成后未出具竣工合格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将车辆维修情况如实告知车主,并由其签字确认。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在选择机动车维修服务时,仔细查看维修合同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