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生了一个女儿,15年领证了,17年再次怀孕,现在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如果这样的不负责任。那我们只能各自分开。我现在只想要女儿的抚养权。
2024-08-25 20:1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遗弃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女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然而,在没有上述情况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来做出裁决。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生育了一名女儿,而且男方不愿意继续承担抚养义务,因此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具体来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且请求法院判决您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