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和上一个店铺老板签的转让合同,当时经营的零食生意。我与今年3月底将零食店关掉了,并再次转让给别人开了一家面馆。现在那个上一个店铺老板来找我要收取转让费,这个合同生效吗? 该给他转让费吗?
8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转让合同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转让合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明确的条款表明转让费的支付义务,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的问题。由于您已经关闭了原来的零食店并将其转卖给他人,这意味着您不再拥有该店面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再向之前的店主支付任何费用,因为您不再享有对该店面的权利。 建议您仔细阅读原合同的具体条款,以确定是否有相应的规定要求支付转让费。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您可能无需支付转让费。无论哪种情况,都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如果您对合同的具体条款有任何疑问,请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