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工地上有一个人受伤,动手术现在已经出院。他自己有社保,医院医保结算后我付给医院八千。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都准备给了,但是工人提出,把他医保在医院报销的百分之80的钱给他。这样合理吗?应不应该给。谢谢
18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中划拨一定的比例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资金来源。如果该工人已经享受了社保的医疗报销,那么其个人支付的部分应该由自己承担。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