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房,现以全部付清房款,合同上写着本合同生效后到房屋交付使用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所预定的房屋,是什么意思阿,现在想把房卖了,自己有权卖吗
2025-03-08 16:0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同条款规定,如果在合同生效后至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间内,乙方(即您)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所预定的房屋。这意味着,在此期间,除非有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允许转让的情况发生,否则您无权将该房产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您希望出售房产,并且不希望在此期间内进行转让,那么您可以考虑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约定明确的条件和期限,以便双方都能遵守协议。同时,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