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离婚了,签户口公安局不给签,我什么都有
2024-12-07 09:12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如果您已经与配偶离婚并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可以自行将孩子带到居住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户口登记。不过,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请务必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此外,如果您的孩子出生后一直在您的抚养下生活,那么在某些地区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允许由父母双方共同申请孩子户口迁移至一方的居住地。具体情况请根据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