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起诉离婚 婚前买的车写的对方的名字 因为他名下有房产 可以贷款 所以写的他的名字 车子30万我拿了25万他拿了大概五万元 现在想离婚 这个车子属于我么?车子会怎么分配?还有婚前借贷大概10万元 以我父母的名义借的 但是是我俩使用 这个钱他可以承受一半么?
2025-01-20 17:35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依法取得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 非法所得、犯罪所得等非法收入; 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实物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该车是婚后购买,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车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写入了对方的名字,该车也应属于您所有。 至于婚前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结婚前产生的,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处理此类案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