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去年的九月份我们买了杨舍镇四季花园的房子 和中介说好的是先公证不过户的 和卖方谈的时候大家都清楚也同意的 由于中介的合同上面失误没有写好 没有把过户改成公证 导致卖方收了我们的定金后不愿意公证 要直接过户 当时中介和卖方协调不成后 我要求退还我给的定金 对方不同意 中介也推卸责任 说卖方不愿意退 中介开始做我们的思想工作 让我们直接过户 最后没办法听了中介的直接让卖方过户给了我们 中介也承认了她的失误 我说过不会付中介费了的 结果听了中介的过了户后还来问我们要中介费 上法院起诉要求我们付中介费 我想问下您 中介没有按照我们之前约定的条款成交了房子 我们有权利不付中介费吗 能帮下我吗
4天前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交易的具体流程存在误解或未明确约定,则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中介费。 然而,在本案中,中介未能履行其职责并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因此,买方有权要求中介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并且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最终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