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要修一条双向6车道的快速路经过我们村,我家有些土地甚至都还没测量就已经被动工了 村里没有正式通知村民集体开会之内的 已经测量的也没有任何说法就已经动工了 我想问这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吗
2025-03-08 02:3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修建道路等公共设施时,必须事先进行公告,并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对于涉及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问题,也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和补偿。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村庄已经进行了土地测量并开始施工,可能是因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建设活动。但是,您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您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