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每月18号发,5月工作一个月,工资要到6.18号发,但是店里6月份装修,工资就得等到7.18号才能发,7月10号左右,和老板发生不愉快被老板辞退,老板说18号去结工资,平时工资在2500-3500左右,每月还要在工资里扣200元押金,现在工作三个月被辞退,退押金600元,不知道什么原因又扣了很多钱,最后老板告诉我说,我的工资加600元押金总共才1000多块钱,想问问该怎么解决
2024-11-24 05:5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总额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关于扣除的押金问题,如果您认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建议您及时与店家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专业人士为您进行分析和指导,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