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我们门面房还有半年到期,今天房东过来了说门面半年后就卖给另外一个房东了,可是三年前我们租赁这个门面的时候是出了6万的转让费的,那半年后我们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吗?
2024-12-03 08:57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且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则应退还承租人的全部租金和利息。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在租赁期限内支付了6万元的转让费用,那么这6万元可以视为对您在此期间对该门面的所有权的一种补偿。因此,在租赁期满后,您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这6万元。 此外,由于您在租赁期间已经支付了租金,因此出租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您支付剩余的租金直至租赁期结束。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不退还租金或不支付剩余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