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住房产为婚前丈夫个人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他父母出的首付,我俩一起还贷款,3年后才领的证,老公说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就有我一半是这样吗?
2025-02-27 14: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您与丈夫离婚,该房产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关于您提到的“如果离婚,房子就有我一半”这一说法,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当地的司法实践。一些地区可能允许将部分产权归于配偶一方,但这需要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