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在刚跟他的时候,给他还了房贷 17万,三年以后我买了套房60万,其中他拿25万,我又还给他,房子上写三个人的明子,我,他,我儿子,证据就银行卡,别的没有,打官司能营吗
2025-06-12 16:3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您在结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符合公平原则。如果你们之间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则该协议有效。因此,如果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并且双方都同意按照协议进行分配,那么您可以要求按协议执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比如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您发现有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不当的财产分割行为,那么法院可能会重新审查原协议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即使最终判决结果是支持您的主张,您也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给对方。因为除了房贷之外,还有其他的债务需要偿还,这些债务可能会影响您的经济状况。 总之,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