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汽车和摩托车相撞,主次责,摩托车主责。开摩托车的是60岁以上了,车上还有一人,也60以上了,报了保险,也报了警。摩托车上后座有受伤,住院9天以出院,现在他们说要营养费2000,是该出还是不该出,我出还是保险出。
2025-04-13 13:31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摩托车主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驾驶年龄上限(一般为60岁),因此他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此外,如果车上还有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乘客或者随行人员,那么他们的伤亡也可能由摩托车主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求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考虑是否对受伤者进行额外的补偿。 至于营养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因事故而遭受的身体伤害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营养费的赔偿。然而,这并不是所有情况下的必要支出,因为营养费用往往与医疗费用紧密相关,且可能超出实际所需的金额。因此,在决定是否需要营养费时,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医疗专家的意见,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