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门面房,之前房主已经把房屋出租出去了 原租客过期不搬走态度也不好这些也就算了。现在我合法经营自己的门店 愿租客老在门口把客人喊走,请问这种行为算违法吗?您呢给点意见吗?或者帮帮我。谢谢了
2025-01-29 12:11您的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您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您与原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并约定有租金支付和退租等条款,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您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或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原租客的违约责任。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如城市规划、噪音控制等方面)也可能适用于您的情况。 由于上述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可能会因地域、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为了保护自己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采取谨慎的态度,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