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孩子46天刨妇产哺乳期,男方不让见小孩子不让妈妈喂母乳不让妈妈进门,撵走妈妈离婚,怎么办,受法律保护么?男方有没有触犯法律?
2024-07-05 04:23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教育权。哺乳期的母亲有权喂养孩子,并且有权利与孩子见面。 如果男方阻止女方喂养孩子,不让女方进门,这可能构成对女方抚养权的侵犯。女方可以首先尝试与男方沟通,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的社区、妇联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如果情况严重,女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抚养权和探视权。 此外,如果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精神上或身体上受到伤害,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在离婚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男方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需要具体分析其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果其行为构成了家庭暴力或者侵犯了女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女方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