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离异女儿是判给他的,女儿读高中,但一直以来他都没有承担女儿生活费,及其它费用,我可以以女儿名义起诉他吗?还有就是他在婚内出轨生了一个孩子,我可以起诉吗?请告知谢谢
2025-03-07 17:02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出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与前夫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您提到的女儿抚养权问题,由于判决结果已经确定,并且按照法律规定,非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前夫未履行其作为父亲的责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 至于您提到的前夫在婚姻期间出轨并生育的孩子,这属于新的事实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是是否能继承父母遗产以及如何分配遗产,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决定。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