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用社贷款员在我值班室签了一份给别人担保的一份借款合同。从那以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过了十四年后,银行把我的工资卡给封了说我是主贷款人。担保人我都不认的,我现在想把担保人告上法院,让他们承担责任。我没找担保人,他们怎么能为我担保。行吗?
11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不当得利和合同纠纷等问题。首先,关于不当得利,如果借款合同中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财产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其次,关于合同纠纷,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被告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与银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理由,以及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