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在厂里上班,因岗位调动,不服从公司安排,没有做工司安排的活儿,说他做不来那事儿,最后公司强行给我朋友终止了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我朋友怎样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呢?
2024-07-16 15:1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岗位变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因此,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明工作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合同等),并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帮助处理此事。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