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前妻协议离婚,孩子归前妻,我不用给抚养费。后来孩子得病起诉我判我给3.5万,我没有那么多钱给,法院会执行我城里的房子吗?房子是现任妻子住着,农村也有旧房。我愿意每月给钱但是她不答应怎么办?早已经过了偿还期限,期间我给过一千多。昨天法院打电话让我周一去法院解决这事,说是再不解决就执行我房子,会真执行吗?
2025-08-11 11:02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判决的依据和执行的力度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的疾病治疗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确实存在医疗需求并且需要紧急支付,那么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您的财产以满足孩子的医疗费用。但在此之前,建议您与前妻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对于房屋的问题,如果您不愿意或者无法按照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执行保全措施,防止房屋被强制执行。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前妻进行沟通,寻求妥协方案,比如分期付款等。 最后,请注意及时了解法院的最新动态,并保持与法官的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可能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