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十月份结婚。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我父母买了一套房子,因为他们年纪大不能贷款,所以房子在我名下,但是现在还没有下房本,对方有权利分割这套房产吗? 2、婚前我与他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有四个月没收入,我帮他还车贷,我有权分割汽车吗?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
2024-11-21 22:39关于您的问题。 关于房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在您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您和配偶两人。 婚前各自购买的房产,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将其中一方的份额视为共同财产,否则仍被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情况下,两套房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有关车辆的情况,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且产权登记在共同所有人名下,那么该车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您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是您单独支付了购车款或者存在其他特殊原因,比如您是全职照顾家庭等,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车辆归您所有,而不是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基于一般情况,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请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