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房子4年了,还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已违反了约定,我现在想走法律途径维权,合同约定的是14年12月31号之前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推脱着不给办理房产证,当时价值19万,我还装修了,现价是25万,房子在平顶山新城区
2024-07-24 20:5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并主张房屋增值部分的赔偿。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