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我是一个北漂打工的。2015年我把我的一点积蓄32500元拿出来和几个人合伙开了个小菜馆。当时我们最大的股东问我投资吗?我想他是我在北京最信任的人我就投资了。到后来我们共有六人投资,我是最小股只有5%。当时也没签啥合同之类的。从2015年6月投资到2016年3月才开始给我们分的盈利平均一个月分2000元。我现在我想干了想退资。我想问您一下他们应不应该把我的钱全退给我吗?给我回信息。
2024-07-24 21:17你好!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你的合伙人退还你投资的资金。其次,如果你们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那么你的权益可能会受到限制。建议你尽快与你的合伙人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