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有一张1928年的借条,还有公章公社打的借条,到现在还能找公社吗,
2025-03-05 07:2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且通常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时间久远而自然消灭。因此,即使借条上的公章已经不存在或被注销,您仍然有权要求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您认为借款合同中的款项已经归还或者已过诉讼时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款项已经清偿完毕。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对借贷事实和债权债务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您的债权已被债权人放弃或者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则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债务纠纷,例如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或者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等渠道求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情况谨慎行事。如有具体案件需要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