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老公砸坏家里2万多的钢琴,我自己补差价一万五换了台新琴,离婚后前夫表示忏悔,自愿赔偿3万元,并签订了协议,现在又要我退回,否则去法院起诉我“不当得利”,请问有法律依据吗?
1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愿意承担3万元的赔偿金,并且您已经接受了这个补偿并同意退还钢琴,那么这可能被视为双方之间的协商和解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您接受的金额是公平合理的,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关于“不当得利”的概念,它通常指的是一个人从其他人那里获得了利益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应该支付更多的赔偿金,或者您认为他应该继续履行协议中的其他条款,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为了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同时,考虑到个人隐私和敏感性,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