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4月2日在高速路上行驶中被对方追尾造成损伤,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对方在某保险公司投车损险,目前该保险公司以追尾车辆撞击点高度和我车辆受损位置存在10厘米差距需要详细调查为由,迟迟不为我的车辆定损。请问:相关法规中保险公司为受损车辆定损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下步对方保险公司就以撞击点10厘米差距为由拒赔时我应如何维权? 谢谢!
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定损。 对于保险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定损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第三方调解。您可以与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 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对方保险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履行定损义务。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详细了解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