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家乡扩建生态停⻋场,要求我们将自家背后的三块土地让给政府征用,我们⼀家人提出条件:土地我们给政府征用,但是请将第⼀次返还给我们的屋基背后的那块空地划分给我家。前任书记同意划地,但是是口头承诺,也叫人去化地了,还亲口叫我们慢慢修。于是我们将三块⼟地让出,将前任书记答应的那块地施⼯并修了部分基础。由于资金原因停工和政府人员更更换,直至2017年11⽉多次申请修建, 于2018年年7月25日被有关单位强拆,理由是说我们强占地盘, 不承认土地是我们的,说我们违建。难道换了个书记,曾经划分的土地就不是 我们的了吗?
2025-10-07 04: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当地政府签订了一份关于使用您的土地以建立生态停车场的协议。在协议中,您同意将土地的一部分用于建设停车场,并且前任书记承诺会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土地补偿。 然而,在2017年11月,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之后政府更换了领导层。在这个新的领导下,该停车场项目未能继续推进,并最终被强行拆除。 在此情况下,您认为前任书记曾经做出的承诺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您已经提交了申请,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确认,但仍然面临无法获得土地补偿的问题。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对土地的所有权。 协商解决。与当地政府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尝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直接与政府或相关部门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如仲裁机构的帮助,以公正的方式解决争议。 重要的是要保留所有的文件记录和证明材料,以便在未来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