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后,没有对犯罪嫌疑人施行任何强制措施,直接起诉到检察院,是否可以
2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据此,如果案件中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时,公安机关在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