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在三十年前迁户到设区市他的土地就巳经退出给生产队重新发包给新增人口,当时我爸做队长,于是便用自己的责任田退出互换了他的田,现已几十年了,他见我爸不在了,加上现在土地值钱了,于是便通过关系又重新登记在他的名下,请问这合法合吗?
2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使用土地,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转让土地。 在您的情况下,您父亲作为队长,有权决定如何处理其责任田。如果您的父亲与他人签订了互换协议并完成了相关手续,那么这个互换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互换行为符合规定,也不意味着该地块的所有权将转移至新主人手中。由于土地使用权是由政府发放的,所以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属于原所有人(即您父亲)。因此,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正式批准的情况下,新主人无法直接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向当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