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之前入股资金不足,她们同意我先给了一半的钱,另外一半的股钱日后再填清,店搞不下去了,之前欠的股钱,我们在一个本子上写了:我还差店里的一半的钱未付清,现在反正店有做不下去了,我宁愿之前投的一半的股份也不要了,想干净的走人,之前的那一种欠款对我有威胁吗?我现在就不想要之前的股份了,也不想再担房租,店就给她们好了,我就担心那张欠条,怎么办?帮帮我好吗?
2025-04-12 07:51您的情况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欠款,如果店方在您的欠款清单中列明了欠款金额,并且已经确认了该债务的存在,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以金钱债权为标的的抵销权,则可以主张抵销。 其次,关于股权问题,如果您与对方达成协议并签署了一份书面文件,其中明确表示放弃股权,这可能被视为有效的解除合同行为。然而,如果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或协议书,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您已经放弃了股权,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例如将来需要支付剩余的款项或其他责任。 最后,关于欠条的问题,如果欠条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合法债务,那么它通常不会因一方不愿意承担债务而被撤销。因此,即使您不想继续履行债务,也不能随意修改或删除欠条中的内容。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