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离婚,但是当时房产没分割,现在一方提出直接到房产交易所把房产证名字去除行吗?去除名字双方都要到房产交易所吗?
2025-12-28 18:3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等。如果双方同意将房屋产权转移给一方,并且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如买卖合同、过户登记等),那么对方有权要求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 关于您提到的“直接到房产交易所把房产证名字去除”的说法,这通常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实现,比如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此外,由于涉及房产变更登记,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事务前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请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