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决定要离婚,可男方不同意,有个7岁的女儿,出生到现在跟着外祖父母和我生活,我们常年分居两地,渐渐的感情就淡了,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就是想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可是如果女方在外有谈了对象,但没有重婚和同居,这样的后果是什么?_?还能要到孩子吗?分居两年
12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议来处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优先考虑对子女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 在您的情况中,由于您与对方已经长期分居,并且共同生活的期间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因此可能会影响双方之间的情感联系和对子女的关注程度。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孩子的利益,即尽可能让孩子跟随一方生活,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和影响。 至于对方是否有意同居或重婚的情况,这并不是直接导致子女抚养权判决的关键因素。但是,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这些行为,可能会增加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不利倾向,因为这可能表明对方对孩子的关注不足或者不忠诚。 此外,即使对方没有同居或重婚的行为,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最终的决定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 总之,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争取有利于自己和子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