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您请教,我帮武汉香艾科技有限公司加工香艾条,并向公司先交了2600元押金,加工费54O0元,运费100元。并且有武汉香艾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两封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了,乙方加工成品后交给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应履行退还押金2600元和加工费5400和运费,合计8100元。我已于8月15日将成品香艾条3000支已于8月17日中午12点通过德邦快递公司送到武汉香艾科技有限公司质检科陈飞已收到,我已与他通过电话,要排队检验需耍5至7个工作日,到今天我打了十次电话给陈飞,他关机。请求帮我!谢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未得到满足,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相应的款项。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成品香艾条已经送达到指定地点并被收货人接收,这应当视为合同中的“交付条件”已经被满足。因此,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要求,要求对方退还预付的押金以及剩余的加工费。 同时,考虑到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中有明确的检验时间表,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重新核实合同条款,确保所有约定都得到了准确的执行。 联系武汉香艾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其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检验服务,并确认检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办法。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