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年前有过精神病,现已好,能做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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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二十年前曾患有精神疾病,并且现在已经康复并恢复正常,那么您是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但是,具体是否能够担任监护人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寻求帮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指导。同时,在担任监护人期间,您需要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被监护人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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