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什么回事,我去本村支书家要修道钱(是头天刚黑天),我俩说说话就互相撕扯了起来,后来他的媳妇回来了,可是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他去县医院住院了,说是我打他了,在下午4一5点时左右当地的派出所把我带去才问我事情怎么回事,我告诉派出所人我去要我修道钱,我没有打他呀,我俩就撕扯了,过了两天派出所所长就把我送去拘留所拘留我十天这样合理吗?请问要是我真的打他了、是不是当时就得报警才对,派出所民警当天晚上就得找我吧?
20天前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混淆和错误。首先,您提到的“修道钱”可能与农村地区常见的习俗或文化有关,但缺乏明确的背景信息,因此无法准确判断是否涉及违法。 其次,关于您被拘留的情况,如果确实是因为您在要求修建道路的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了冲突并导致对方受伤,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其他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查,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建议,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应对当前的问题。 同时,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调解、协商或诉讼等。在任何纠纷解决过程中,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避免采取可能导致进一步矛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