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在学校校医室上班的,我们校医室一共两个人,一人一天,那个时候爷爷没了,我请了三天丧假,我同事上的班,前几天我同事请了三天病假,我上的班,本来说好的给我补发工资,也没有发,说让我们调回来,我少上两天,现在又说拿我的丧假抵我同事的病假,这样可以吗?
22天前您好!关于您在学校的校医室工作并请求丧假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因故请假时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或替代。如果您同事因病请假,请假期间的薪资应由该同事负责支付,而不是由其他同事承担。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在请假期间的工作是由另一位同事完成的,因此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分配这段时间内工作的价值。您可以与校方进行沟通,了解是否有任何安排来平衡您和其他同事的工作量,并确保所有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建议您保留相关的请假记录、病假申请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以备后续参考。如果校方仍然坚持按照他们的方式处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