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离婚她没有离家,现在她突然走了,小孩是她当时领回了的,我现在叫她打扶养费还可不可以
6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所提出的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及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一约定没有被法院撤销或变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明确的约定,也不意味着一方就不能改变自己的主张,因为这是基于协议而非事实。 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父母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家庭,比如工作、生病等。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由另一方负责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当一方返回时,他们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不过,这种情况下,也需要考虑具体的经济能力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再次,关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这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双方的收入水平、当地的消费水平等因素。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未能尽到抚养责任,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抚养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 总之,对于这类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公正保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