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安人员无认何法律手续,非常入侵我家住宅,在明知孩子犯有“应激相关障碍”的前提下,暴力伤害未成年孩子及老人,可以以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定义吗?寒假期间未开学前,老师有资格做孩子监护人吗?做了监护人后没担起职责 (1)孩子做笔录时遭到刑讯逼供,强迫孩子在早已备好的笔录上签名 (2)做完笔录没把孩子送回家中,只是扔在了门口 请问教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6天前一、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对于是否将未成年人作为被侵犯的对象,以及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应当具体分析案情。 二、关于寒假期间未开学前老师的监护责任。 如果学校和教育机构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安排和管理,那么在假期期间,老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然而,如果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导致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胁,也可能会被视为不称职的监护人。 三、关于强制孩子签字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签字的,这可能构成强迫自证罪或者伪证罪等刑事责任。如果孩子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四、关于教师的法律责任。 如果教师在履行监护职责的过程中,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例如没有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情况,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孩子的安全,或者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等,都可能导致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