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好朋友,他们村近期选举新的队长。在投票之后有个当众统计票数的环节,当验票员统计完报出候选人的时候,我朋友他爸对这个结果不满,就冲上前去把验票员手里的票抢过来扔在地上(他们之间没有肢体冲突)。但那个候选人看到这一幕就直接上来动手打了我朋友他爸。 报公安,公安说我朋友他爸要被拘留一个月至半年左右。 你能不能跟我说说这个事的合法性,感激不尽
2025-06-15 23:09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的父亲只是简单地夺回自己的选票,并没有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那么他的行为可能不会构成犯罪。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他采取了不当的行动并导致他人受伤,这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或“殴打他人”的条款,因此警方可能需要介入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朋友的父亲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要注意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视频记录、证人证言等,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支持。 最后,请记住,任何涉及暴力或伤害的行为都是不道德且非法的,我们应该尊重法律和社会公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