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我们房东的门面,签的是三年,可现在因特别原因没法经营,在一切保证房东利益的情况下,我将门面转租出去了,现在的情况是房东不愿意退一万的押金给我,只退房租,这合情理吗?
12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即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如果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在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退还押金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房东可能不愿意退回全部押金,而是愿意按照实际剩余时间的比例退款。例如,如果您已经使用了半年的押金,并且合同约定押金为6个月的租金,那么房东可以只退还3个月的租金和剩下的押金。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并询问是否有可能协商达成一致。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