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于2010年在信用社帮别人担保10万元贷款,当时签字履行担保义务是4年(2010至2014年),但借款人(至今7年了)一直未还款,如果信用社起诉(走法律程序),我(担保人)要承担什么后果?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保证人的责任一般不超过债务金额的两倍。如果您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约定由债权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批偿还借款,并且您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担保义务,则您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没有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协议无效,则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即您的担保行为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无论债权人是否同意或者是否有其他方式实现债权。 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