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签!贷款已审批,未过户,却收到银行说停贷,近期不放款!售房合同未约定银行放款时间,未约定卖方重新配合买方换银行走新的审批贷款程序!但约定如果出现政策性事件,合同解约,互不算违约!请问卖方有权解约,不赔偿违约金,不重新配合换银行走贷款程序吗?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法和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在房产交易中,双方可能会对贷款流程的时间安排有约定,但这种约定通常不会限制对方的自由选择权。 关于银行停止贷款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是否有其他途径来筹集购房资金,比如向朋友或家人借款等。 对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具体事项,如更换银行审批程序等,建议您在签署合同时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并尽可能地获取有关该领域的最新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争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 最终,是否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将取决于您与卖方之间的协议以及具体情况。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请确保充分理解并尊重所有各方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