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我们公司几个人与另外公司的几个人打架,对方2人头部出血,缝了几针,不严重。我被打吃药,没出血,路人报警,警方传唤我们录口供做笔录,双方和解,互补追究。几个月后,给我们打电话去签字销案,对方已经签字,因为我已经离开那个城市一直没有过去,以为事情已经过去。前几天老家的警方找上门打我电话叫我回老家接受调查,请问我会有什么后果?
2024-08-27 09: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可能的情况。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补救了伤害,这通常意味着没有刑事指控或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轻微的伤害,但并未构成犯罪(例如,如果只是口头辱骂而未使用暴力),则可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您在事件发生时不在现场,则可能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警察找到您,并要求您前往接受调查,可能是出于安全考虑或者为了确保双方能够遵守协议,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确定。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法律顾问或警察局,了解最新的情况和可能面临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也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