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被追尾,对方全责,修车花费不到1万,对方不赔偿
2024-11-03 17: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承担全部责任; 驾驶人醉酒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全责,且您修车花费不到1万元,则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建议您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如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或直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律师费用等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