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白浪开发区方块村二组村民1992年我承包村上鱼塘用于生计,99年时响应国家政策延长承包期限,30年不变,发的有承包红本,由于开发村委会不经同意强制收回至今不给回复无任何补偿,现在鱼塘被埋荒废十几年,开发区村委会已换多届,现任无素质骂人态度恶劣不给答复,请求法律援助
2025-02-27 15:02尊敬的法律顾问。 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白浪开发区方块村二组的村民,于1992年承包了村上的鱼塘用于生计,并且在99年时响应国家政策延长了承包期限。然而,到了现在,您发现村委会未经您的同意就擅自收回了鱼塘,而且没有给您任何补偿。 这种情况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此,您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村委会给予合理的赔偿和处理。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尽快与村委会沟通,表达您的诉求,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承包合同、证明文件等,以便更好地进行维权。如果村委会拒绝或者拖延处理,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这一问题,恢复您的合法权益。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